1、一曲长恨歌,不过是赶了一场繁华,只是低回慢转都诉着告别,曲终人要散,时间最具有腐蚀力,洗尽了铅华,那夺目的荣耀最终都会成为过眼云烟,留不住的风景。

  2、年华是好年华,却是经不得数的。

长恨歌王安忆好句欣赏 报告写作

  3、开头错了,再拗过来,就难了。

  4、红颜薄命,是因她的人生太多人关注,而这之中又是各怀心事,若再自视偏高,起步偏离,则很难回归。

  5、爱字冗杂的太多太多,岂止三两句,几页诉说能阐明的。能坚持的时候千万别轻易放手,失去了就去让自己变的更好。

  6、她扮错了角色。起首一句错了,全篇都错。信心是错,希望也是错的。

  7、美是凛然的东西,有拒绝的意思,还有打击的意思;好看却是温和、厚道的,还有一点善解的。

  8、这人生说起来是向前走,却又好像是朝后退的,人越来越好商量,不计较。

  9、人跟着年头走,心却留在了上个年代。终于成了一个空心人。有多少沉醉,就有多少清醒。

  10、一次次恋爱说是过去,其实都留在了脸上。人是怎么老的?就是这么老的!胭脂粉都是白搭,描画的恰是沧桑,是风尘中的美,每一笔都是欲盖弥彰。

  11、屋顶上放飞的鸽子,其实放的都是闺阁的心,飞得高高的,看那花窗帘的窗,别时容易见时难的样子,还是高处不胜寒的样子。

  12、他们这两个男女,一样的孤独,无聊,没前途,相互间不乏吸引,还有着一些真实的同情,是为着长远的利益而隔开,其实不妨抓住眼前的欢爱。虚无就虚无,过眼就过眼,人生本就是攒在手里的水似的,一总是流逝,没什么干秋万载的一说。

  13、是一点政治都没有,即便是勾心斗角,也是游戏式的,带着孩童气,是人生的娱乐。女人的诡计全是从爱出发,越是挚爱,越是诡计多端。那爱又都是恒爱,永远不变。女人还是那么不重要,给人轻松的心情,与生死沉浮无关,是人生的风景。

  14、年少时不知道什么是爱,以为自己高兴了就是爱,不高兴了也就不爱了,直到失去了某个人,才猛然发现,爱字冗杂的太多太多,岂止三两句,几页诉说能阐明的、能坚持的时候千万别轻易放手,失去了就去让自己变的更好。

  15、流言总是鄙陋的。它有着粗俗的内心,它难免是自甘堕落的。它是阴沟里的水,被人使用过,污染过的。它是理不直气不壮,只能背地里嘁嘁喳喳的那种。它是没有责任感,不承担后果的,所以它便有些随心所欲,如水漫流。它均是经不起推敲的,也没人有心去推敲的。它有些像言语的垃圾,不过,垃圾里有时也可淘出真货色的。

  16、二十六岁的人,是有些刀枪不入了,不像十七八岁的少男,什么都是照单全收,哪怕日后再活生生地剥开,也无悔无怨的。二十六岁的心是已开始结壳的,是有缝的壳,到三十六岁,就连缝也没有了。

  17、聪敏和坚定全来自孤立无援的处境,是自我的保护和争取,其实是更绝望的。

  18、在自己的城市看不见城市,然而在错误的年代,却总碰到以为对的人。

  19、年轻气盛,什么都可在手里握成燕粉。经历变了,他明白再怎么的不可一世,人都是握在一个巨手中,随时可成燕粉,这只巨手就叫命运。

  20、女:我不会要求什么。

  男:我会啊,难过的时候,想念我可以么?

  女:你白天,再说一遍,晚上说的话,不算数。

  21、有恩有义是不错,可你知道恩和义是什么吗?恩和义是受苦受罪,情和爱才是快活;恩和义是共患难的,情和爱是同享福的,你说你要哪样?

  22、一个先生和两个小姐约会是多么奇妙的人生场景,它有一种羞怯的庄严,郑重其事,还是满腹的心事。有一种下午是专门安排给这样的约会,它有一种佯装的暧昧,还有一种佯装的木知木觉。这样的下午是一个假天真,也是一个真有情。"

  23、眼看着就走到薄刃上,一个闪失便可掉下去,却又不知怎么的收住了脚。

  24、虽是日常的情景,可因为多,也能堆积一个惊心动魄。

  25、像我们人类这样的两足兽,行动本不是那么自由的,心也是受到拘禁的,眼界是狭小得可怜。我们生活在同类之中,看见的都是同一件事情,没有什么新发现的。我们的心里是没什么好奇的,什么都已经了然似的。因为我们看不见特别的东西。

  26、这是深入肌肤,已经谈不上是亲是近,反有些起腻,暗底里生畏的,却是有一股噬骨的感动。

  27、那时候的她们就像是白绢似的,后来就渐渐写上了字,字又连城了句,成了历史。没有字的日子是轻盈自由的日子,想怎么就怎么,没有一点要负的责任,忧愁也是不负责任的忧愁。

  28、午后是一日里正过到中途,是一日之希望接近尾声的等待,不耐和消沉相继而来,希望也是挣扎的希望。它是闺阁里的苍凉暮年,心都要老了,做人却还没开头似的。

  29、本来要靠时间去抹平,哪经得起这么翻来覆去的提醒,真成了刻骨铭心。

  30、她们也不知在哭些什么,有什么可哭的,只是觉得心里有一种无法挽回的难过。上午十点钟的阳光从梧桐叶里洒在她们身上,晶片似的,像水银。

  【拓展延伸】

  一、王安忆与《长恨歌》

  王安忆,当代女作家,祖籍福建同安,1954年生于南京。1955年随母茹志鹃迁居上海。1975年冬开始发表作品,1980年发表成名作《雨,沙沙沙》。著有小说集《雨,沙沙沙》《王安忆中短篇小说集》《尾声》《流逝》《小鲍庄》,长篇小说《69届初中生》《黄河故道人》《流水三十章》《父系和母系的神话》《长恨歌》,散文集《蒲公英》《母女漫游美利坚》(与茹志鹃合集),儿童文学作品集《黑黑白白》,论著《心灵世界──王安忆小说讲稿》以及《乘火车去旅行》《王安忆自选集》等。其中《本次列车终点》获1982年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流逝》和《小鲍庄》分获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

  1995年,王安忆的《长恨歌》在《钟山》上连载,年底出版了单行本,很快引起评论界的注意,评论者认为王安忆的写作直承由张爱玲所开启的“海派”文学传统;2000年《长恨歌》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继而在一项以“三城记”(上海、香港与台北)来命名的出版计划中,王安忆又成为“上海”的代言人,这本写了一个好看的“上海故事”的《长恨歌》,再次受到媒体与学界的垂青。人们不仅“在小说中阅读城市”,更是在关于“上海”这座城市的想像和争论中来阅读这部小说。

  王安忆是一位著述颇丰的当代女作家,其创作亦表现出多变的风格。80年代的《小鲍庄》引领着“寻根”文学的潮流,此后颇受争议的“三恋”系列(《小城之恋》《荒山之恋》《锦绣谷之恋》),是属于这一时期的“热点”作品。几经转型,90年代的王安忆开始了她的“上海故事”系列,这在《长恨歌》之前的实验性小说《纪实与虚构》中已初露端倪,此后又有《妹头》《富萍》《上种红菱下种藕》相继问世,关于“上海”的叙述,王安忆竟是一发不可收拾。

  《长恨歌》这部小说以委婉从容细致的笔调,虚构了一个美丽、善良而又柔弱的女性不幸的一生和悲剧的命运。我们可以从她虚荣而又务实、精致而又凄凉的生活中窥见很多人类共通的无奈,人活着就是一种艰辛,无处可逃,别无选择。同时,在更深层面上,小说可以说是通过一个女人的故事来表达一个城市的传奇与命运,并寄寓了自己对这种沧桑嬗变的哀伤。在娓娓叙述的笔调中,我们可以深刻感受到其中包含着作者的思考,是一种对于所谓上海“弄堂文化”的思考与开掘。这种上海所特有的“弄堂文化”,是由历史和传统所造就的,同时也是每一个上海的平民所参与形成的。作者在思考“弄堂文化”与“城市命运”的同时,对于那些远离时代主潮,不能把握自己命运的女性们也寄予了深深的同情。所以,在整部小说里,是有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人间情怀洋溢在字里行间的,正是这种情绪,浸润出作品强大的艺术感染力,让每一个读过它的人都回味深长。

  马来西亚的《星洲日报》曾将“第一届世界华文文学奖”授予王安忆,致词给予《长恨歌》较高的评价:“王安忆的《长恨歌》,描写的不只是一座城市,而是将这座城市写成一个在历史研究或个人经验上很难感受到的一种视野。这样的大手笔,在目前的世界小说界是非常罕见的,它可以说是一部史诗。”

  二、故事与主角

  1.一个好故事

  《长恨歌》这部小说讲述了一个千回百转荡气回肠的故事,让每个一口气读完它的人都好像跌进了一个让人迷醉的漩涡,无法马上走出来。拥有一个好故事,是这部小说成功的前提之一。

  小说分三部,每部章节若干。第一部第一章有5个小节,分别是“弄堂”“流言”“闺阁”“鸽子”“王琦瑶”,这时,我们还完全看不到故事的影子,因为它全部都是描写性的语言,完全与叙事无关。可以说第一章是对于“上海弄堂”的一个鸟瞰,没有人物出场,只是在不厌其烦地勾画弄堂、流言、闺阁、鸽子……这些日常图景,即使在“王琦瑶”这一节里,作者也回避了具体人物的出场,而是把“王琦瑶”作为一个“群像”来描画──因为“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弄堂的女儿”。作者不吝笔墨用很大篇幅来为故事做一个细密而周到的铺垫,营造主人公出场的氛围。几段文字下来,读者会不知不觉地进入了上海滩的典型情境,情绪也深浸其中。

  至第一部第二章,小说才开启了对故事的讲述。在一片波涛汹涌的弄堂景观中,王琦瑶的故事缓缓展开:这位上海弄堂的普通女儿,靠着美貌与内秀,在1946年“上海小姐”的竞选中脱颖而出,成为受人瞩目的“三小姐”。骨子里的不安分,让她拒绝了对她一往情深的程先生而跟了一个有权势的**官僚,做了爱丽丝公寓里的金丝雀。1949年,上海解放,大员遇难,王琦瑶经历短暂的外乡避难后重回上海,在一条名为“平安里”的弄堂里隐藏身份,过着她的平凡日子。在对日常生活的精致而琐碎的维系中,王琦瑶与几个怀着与她同样心情的人一起,平静地度过了中国历史上翻天覆地的社会改造和“文化大革命”的时代,中间经历了与几个男子不成功的恋爱,并有了一个私生女儿。“文革”结束后,已近中年的王琦瑶,成为女儿薇薇的时代里人们追慕和怀想旧时上海的依凭,旧时光好像要回来了,但她却成了旁观者。王琦瑶试图用大员留给她的金条换得怀旧的“老克腊”的陪伴,但这盒金条使她死于女儿同学的男友(一个名叫“长脚”的流氓)以抢劫为动机的凶杀。故事就此结束。

  2.王琦瑶

  王琦瑶是故事的主角,虽然她的性格不是特别突出,甚至是“性格扁平”,但是读懂这个人物对于理解整部小说是很有帮助的。王琦瑶内在和外在有两个显著的特征,那就是坚强与美丽。

  王琦瑶的美“是有些家常的”,她身上体现的是一种“过日子的情调”,“不是戏剧化的,而是生活化的”,穿着家常碎花布旗袍的王琦瑶最贴心可人。王琦瑶的美是对上海城市性特征最贴切的阐释,纵有万种风情、流光异彩,但是却不是高不可攀的贵族式的,相反完全是平民化的,甚至有点俗,却是可心的,反而很真实。正是这种形象,使得王琦瑶在上海小姐的选美比赛中脱颖而出,成为最“符合民意”的“三小姐”,给她的美丽带来了一次最辉煌的评价。然而美丽带给她的并不全是宠爱和眷顾,同时还有残酷与悲哀。当时代风云变幻,随着时代变迁的还有她失落的心境和老去的容颜,王琦瑶温婉优雅、气质出众地生活在藏污纳垢的平安里,平静地等待着心中所怀恋的昔日重来。然而当历史进入七八十年代,那久违的熟悉生活似乎又回来了的时候,虽说“美人迟暮”,岁月的流逝还是在她美丽的脸庞刻上了时光的脚步,在这场似曾相识的盛宴面前,她成了旁观者。美丽变成了她永远的梦。

  读《长恨歌》我们能强烈地感受到,王琦瑶外表柔弱却内心坚强。在她的一生中经过几次没有结局的悲剧爱情,但是她在大起大落大喜大悲大开大阖中依然顽强地走出一条生路,好像再大的困难到她那里都挡不住她优雅地日复一日的生计,即使时代更迭变迁的天摇地撼在她那里也只不过是在邬桥转了一个弯,最终还是回归平静。时过境迁,王琦瑶依然做着精细的家常菜,过着用繁华旧梦的残片装点寂寞的优雅自足的生活。她的红尘琐事,她的喜怒哀乐,她的疲惫焦灼,都在一种“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大勇气下慢慢消散,所以她能够在劫难临头的时候安之若素,处之泰然。“在经历过历史的风横雨狂之后──她终于倒地死去了,在旧上海的尸骸上又生长出一个崭新的上海”。王琦瑶又何尝不是这样,所谓“百折不挠”。

  三、关键词解读

  关于小说的主题内容,有很多值得细究的地方。我们选取以下几组关键词为特定的视角进行解读,来分析这部小说的丰富内涵。正如这部小说本身的谋篇布局也是采用了跟小说内容最密切相关的词语来作为线索一样,这种方式简洁明了,又含义深远,便于读者抓住关键的主题信息。

  1.日常与历史

  生活经验对一个作家而言很重要。小说里的日常生活,不是直接的描摹或者复制,而是展现一种日常状态。在《长恨歌》中,实际上是蕴含着王安忆个人对于“日常”与“历史”的看法,她通过“日常”来表现“历史”,表达出她的“日常历史观”。王安忆曾说:“我对历史也有我的看法的,我认为历史不是由事件组成的,我们现在总是特别强调事件,大的事件。我觉得事件总是从日常生活开始的,等它成为事件实际上已经从日常生活增值了。历史的变化都是日常生活里面的变化。”也就是说,“历史”在《长恨歌》这部长篇小说里,并不是由时间构成的,而是被琐细平淡的日常人生所搭建的,这种日常的平凡琐细构成了历史的底子。

  我们可以看到《长恨歌》中王安忆所书写的她对历史的理解。比如课文所节选的这一段王琦瑶在平安里的生活,1957年以后,平安里每日“围炉夜话”,做着各种各样的吃食,聊着各种各样的闲话……这些细节的密集堆积让人们感到了殷实和富足。“这些亲眼目睹了上海这个东方不夜城在历史转折中盛衰浮沉的城市遗民,只能如鼹鼠一般在自己安身立命的巢中间想当年的繁华似锦,凭借着这一方‘世外乐土’,在历史进程的惊涛骇浪中汲取温暖和慰藉。”这是一个城市的底部,种种形而上的思想意味和历史沉浮的感慨无法插入这些世俗的细节。这样,人们终于发现,那些世俗的细节同样如同流水一样从手指缝中间消失。历史也就这样随之形成。也许就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有人认为《长恨歌》是一部史诗。

  《长恨歌》“这个故事吸引我写下去的,是王琦瑶从选美的舞台上走下来,走到平安里的一间屋里,屋里的客人,从资产阶级渐渐换成外币黄牛、长脚等人,这就是我所认识的历史”。(王安忆、王雪瑛《〈长恨歌〉,不是怀旧》)王琦瑶是一个被“日子”所裹挟的人。她的日常生活与心思举止都符合王安忆所塑造的那种“东方平民生存价值观”,生活就是如丝如缕,是物质的,是琐碎的,是与“天下大事”毫无关系的。王琦瑶就是这样,她默默经历着跌宕起伏的传奇一生,但她从来不曾探询过任何所谓“人生的意义”,她只是在认认真真地过日子,尽心尽意地做着分内的事。“浮光掠影的那些东西都是泡沫,就是因为底下这么一种扎扎实实的、非常琐细日常的人生,才可能使他们的生活蒸腾出这样的奇光异色”。

  王安忆以封闭的历史时空和高超的叙述技巧完成了独特的历史观的审美表达,深刻体现了对细密柔韧、独立坚韧的市民精神的礼赞和对朴素人性与城市历史精神价值的悲剧性体验。

  下面两则资料可以帮助我们更准确地理解《长恨歌》这部小说中所蕴涵的“日常”与“历史”。

  有人说我的小说“回避”了许多现实社会中的重大历史事件。我觉得我不是在回避。我个人认为,历史的面目不是由若干重大事件构成的,历史是日复一日、点点滴滴的生活的演变。譬如上海街头妇女着装从各色旗袍变成一式列宁装,我关注的是这样一种历史。因为我是个写小说的,不是历史学家也不是社会学家,我不想在小说里描绘重大历史事件。小说这种艺术形式就应该表现日常生活……我觉得无论多么大的问题,到小说中都应该是真实、具体的日常生活……

  (王安忆,节选自《我眼中的历史是日常的──与王安忆谈〈长恨歌〉》)

  对于20世纪的文学来说,两种长篇小说的传统均是已然的存在。然而,相当的时间内,中国的长篇小说无不自觉地皈依第一种传统──皈依于历史叙述。从《青春之歌》《林海雪原》《保卫延安》《红岩》到《烈火金刚》《红旗谱》《暴风骤雨》《创业史》,长篇小说自觉地承担了历史叙述的义务。这意味了主流历史与长篇小说之间的可靠联盟。无论是时代背景、史料的考辩和剪裁还是人物的臧否、事件的分析,历史叙述与长篇小说彼此呼应,相互证明。两者都不惮于以主导意识形态传声筒的面目出现。80年代之后,情况发生了变化──长篇小说与历史叙述之间出现了微妙的分离,某些时候,人们不是通过战争和革命描述历史,而是借助服装式样和椰子鸡的烹调方式感叹世事。这样,一些长篇小说游离出历史叙述的传统框架,另一些长篇小说甚至游离出历史叙述的传统视野。这可能暗示了某种不同寻常的历史理解。或许,王安忆的《长恨歌》即是一个例证,除了王安忆个人的兴趣转移,人们还有理由从一个更大的范围予以考察:当今的文化语境之中,昔日的帝王和英雄隐没了,宏大的叙述正在分解,种种闲言碎语登堂入室,女性和城市走向现实的前台──这一切难道不是在召唤一个深刻的解释吗?

  (选自南帆《城市的肖像──读王安忆〈长恨歌〉》,《小说评论》1998年第1期)

  2.时尚与怀旧

  上海怀旧在20世纪90年代成为一种文化时尚,从绘画、电影、文学,到日常消费领域,关于三四十年代的“老上海”的各种表述层出不穷。外滩建筑、咖啡馆、月份牌……“老上海”的物质代码,成为新一代的消费时尚,人们依托着一种对于“过去”的发掘,来填补当下的文化缺失,并表达着对于“未来”的想像。在这个意义上,《长恨歌》似乎应景地为人们提供了怀旧的资料。然而王安忆的“怀旧”,其实与文化市场上的时尚大相径庭,她将目光掠过洋场,从“外滩”转向“里弄”,不是想像上海光彩夺目的样子,而是描摹“芯子”里朴素安稳的日常人生。王琦瑶的故事,只在小说的第一部里有着繁华旖旎的色调,小说也只有这一部分描写了40年代的上海,能为时尚的“怀旧”提供素材。但这只是王安忆为王琦瑶仅有的好日子所搭建的一个“盛丽的舞台”,“1946年”的时间选择也大有深意,充满了“夕照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感伤。王安忆坦言,对于40年代的上海,她“一无感性的经验,就更谈不上有什么心理上的怀旧因素”,她的经验乃从70年代的上海开始和出发,而《长恨歌》的第二部才是她认为写得最好的部分(王安忆、王雪瑛《〈长恨歌〉,不是怀旧》)。

  如若《长恨歌》里的确有“旧”可怀,王安忆所“怀”的,也是消失在八九十年代大规模的城市重建中50到70年代的上海“风景”。王安忆1954年生于南京,1955年随母亲茹志鹃来到上海,她将成长时期关于上海的知觉经验,编织进《长恨歌》整部小说关于细部人生的琐屑叙述之中,塑造了一个她所感知和认同的“日常上海”的形象。小说有一个令人惊悚的结局,长脚在杀死王琦瑶的时候,发现她是一个丑陋的女人:“这时他看见了王琦瑶的脸,多么丑陋和干枯啊!头发也是干的,发根是灰白的,发梢却油黑油黑,看上去真滑稽。”至此,王琦瑶的不受时间侵蚀的美,成为幻影,她所代表的上海“芯子”里的生活和历史也戛然而止,这是王安忆对文化时尚中无所不在的“怀旧”的反讽,也是对自己那一个失去了的时代的哀悼。

  关于这一部分,可以结合下面的资料来理解。

  怀旧并非作者的写作目的。“《长恨歌》为怀旧提供最多资料的是40年代的一部,可这都是虚构的,我对那个时代一无感性的经验,就更谈不上有什么心理上的怀旧因素,我只是为王琦瑶仅有的好日子,搭一个盛丽的舞台。”怀旧建立在对当前生活存在的缺憾感上,以对现在的稀释和过去的眷顾为体现。而《长恨歌》自始至终渗透着作者对于上海文化的关注和思考,在淡淡感伤的叙事中提出民间心理形态的围困与更迭、传统与现代的磨合等严肃命题。在此过程中王安忆选择回避了以重大事件为主题的宏大叙事,而采取民间视角的另类组织述说方式,人物并未为巨型的主流政治生活逼困,这种思考从而直指自然生态本身。上海这座城市在中国近代史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无论是最初修筑的圆形城墙还是率先冲破这一桎梏,都隐隐暗示了它与中国传统文化格格不入的身份。它有着最国际化的时尚外表,又有着最市井的冷暖人情,在汹涌外来的思潮前这座城市是兼容并包的,自觉不自觉地跟随并引领着时代,同时根深蒂固的传统民间意识又造就了上海人特殊的心理文化特征:坚守认定的即得生活情态,骨子里不乏怀旧的情怀。上海是一个矛盾,一个悖论,它的文明最初就建筑在强大封建主义与殖民文化的畸形结合上,加之移民文化、海派文化及都市文化的发端及交融,呈现出富丽颓败的病态美。学者余秋雨将上海文明的心理品性概括为“建筑在个体自由基础上的宽容并存、对实际效益的精明估算、发端于国际交往历史的开放型文化追求”,上海缺乏现代文明的深厚根基,它始终无法摆脱开放而不自由的尴尬境地。王安忆身为上海人,《长恨歌》可说是她为这座城市书写的民间生态还原史,渗透着深刻的人文关怀。王琦瑶的一生遭际是城市沧海桑田的写照,书中每一个人物也因不同的生存取向和价值观念而具备了不同文化替代符的作用。怀旧不是为了耽溺,而是为了警醒;挽歌不是出于哀悲,而是出于探寻,《长恨歌》因此而立足在坚实的大地而非虚浮的冻土层上。“对面盆里的夹竹桃开花,花草的又一季枯荣拉开了帷幕。”结尾以花草的荣枯轮回暗示了生命的生生不息,关于上海文明的思索也依然必须在黎明破晓前的夜里摸索前行。上海需要一个身份上的认同和方向感的确定,而完成这一切又势必于上海人身上进行人格的调整。其实对于处在文化转型期的整个中国而言,上海的困顿也许正是所有城市同样面临的严峻命题,即使是北京这样以深厚文化底蕴著称的古老城市,也在追求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以四合院、老胡同的不断消亡来印证着这一悖论。长恨,蕴含更深的是对传统流失和沦丧的忧思及揪心,对典雅生活的自觉关照及诗意呼唤。

  (选自颜流夕《还原人生与文化寓言》)

  3.女人和城市

  关于《长恨歌》,王安忆坦言:“在那里我写了一个女人的命运,但事实上这个女人不过是城市的代言人,我要写的其实是一个城市的故事。”王琦瑶这个角色自诞生之日起就与上海这座城市息息相关、血脉相连,她的一生也即上海40年文明进程与社会变迁的映射。

  当学生时代的王琦瑶乖巧可人地提着花书包出现在弄堂口,谁会想到她随后的命运跌宕起伏。“四十年的故事都是从去片厂这一天开始的”,看似不成功的试镜和拍照,却成功地铺就了通向“沪上淑媛”以及“三小姐”的辉煌道路,而此后的潮起潮落、命运多舛也应该追溯到那一时刻。邬桥的外婆将王琦瑶一眼看穿:“这孩子的头没有开好,开头错了,再拗过来,就难了。”蒋母也一针见血地指明了王琦瑶的尴尬:“这样出身的女孩子,不见世面还好,见过世面的就只有走这条路了。”没开好头的原因就在于“长得忒好”,“长得好,自己要不知道还好,几年一过,便蒙混过去了。可偏偏是在上海那地方,都是争着抢着告诉你,惟恐你不知道的。所以,不仅是自己骗自己,还是齐打伙地骗你,让你以为花好月好,长聚不散”。“长得好”让王琦瑶这个外表柔顺乖觉的女孩子内心潜藏了一股涌动的暗流,她认为靠自己的外貌可以去改变弄堂出身的命运。其实在40年代的十里洋场,活跃着很多这样的女子,她们通透世故又有着小小的天真,她们热中于“不动声色”甚至“漫不经心”地乘势推展。这些女人在一定程度上成就了上海短暂却又永恒的华美。但是,在巨大的社会变革袭来的时候,个个心中期许的“好花常开”“好景常在”成为最先破灭的童话,分崩溃散。女人们的梦想、荣耀、无奈、悲凉、坚韧、守候……均随着繁华旧梦此起彼伏地枯容不迭。“花好月圆”不是“长聚不散”的,但是“王琦瑶”却是永远“长痛不息”的。

  所以,王琦瑶的身世遭遇具有象征意义,代表“过去时”的上海,是由历史与现状构成的上海旧幻的神话。王安忆试图将上海40年飘摇变迁的历史浓缩于王琦瑶一个人的经历之中,试图将旧上海的风貌浓缩在王琦瑶生活的那个陋巷蜗居之中。

  有评论者认为“王琦瑶这样一个人物的创造,或是以她为对上海的历史命运的写照,这是一个非常艰难的使命”,王安忆以日常生活的层面来完成这一使命却使她与上海有了同构的性质:王琦瑶就是上海,上海的历史就是由“王琦瑶”们创造的。王琦瑶和上海一样,历经数劫依然百折不挠、生机盎然。作者把对这个城市的历史、文化包括语言、上海人的世界观等的潜心关注都化成了《长恨歌》中王琦瑶美丽、单纯、不幸的一生。“人是无所谓有什么本性的,他惟独只有一部历史。”作者把一些读者关注政治、关注大时代风云、关注社会变革的审美趣味收拢来,引向对一个置身于大时代之外,但命运又不免受大时代变动影响,用大时代的边角料锲而不舍裁剪自己人生的一个女人命运的关注。

  (选自陈佳佳《〈长恨歌〉“日常”历史观的解读》)

  四、语言特色

  1.纯叙述性的语言格调

  《长恨歌》除了讲了一个好故事外,另有一种引人入胜的魔力,那就是它的语言魅力。《长恨歌》的叙述节奏相近,速度均匀,小说描写世俗的生活细节繁密堆积,密不透风的语言风格让人感到充裕与满足。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往往只要有一个感觉或者细节的触动,密集的词藻便蜂拥而来,好像词句自身在分裂、繁殖,左右盘旋,雍容不迫,不可遏止。这使得情节的推进十分缓慢,有时甚至“语言的空间代替了故事的进度”。

  然而,这种叙述又不是毫无节制任其漫溢的,面对纷繁芜杂的日常生活,王安忆采取了一种具有概括力的理性叙述,避免造成唠叨反复的文字堆砌,完成了眼花缭乱的细节背后的理性操作,显示了其成熟的文字功力。这是难能可贵的,用王安忆自己的话说是:“《长恨歌》的叙事方式包括语言都是那种密不透风的,而且要在长篇中把一种韵味自始至终贯穿下来,很难。”然而她却做到了。“《长恨歌》的写作在我的创作生涯中达到了某种极至的状态。”这种“极至的状态”可以理解为这种纯粹的叙述性的语言格调。

  对于这种叙事的方法、语言的风格,王安忆有着充分的自觉──

  我近来常常感到所谓写小说,就是一定要把小说语言和日常生活语言区别开来。小说是小说家自己讲的话,既然这样,在小说中戏剧性地模仿人物语言以至于达到类似日常生活中的那种真实性,就越来越值得怀疑了。我以前写人物对话,总是“他说……”“她说……”照录不误,现在,这种写法我总是力求加以避免。这看起来是个小问题,但是我认为也许是个一直被大家忽略了的大问题、根本的问题。归根结底,小说语言是一种叙述语言,也可以说是语言的语言或抽象性的语言。小说家寻找一种生活中没有的语言去描绘生活中到处都可以碰到的一些经验现象包括语言现象,这是问题的关键。

  (选自王安忆《当前文学创作的“轻”与“重”》)

  在《长恨歌》中她的叙述性语言被训练得越来越圆熟,甚至可以说达到了炉火纯青。她小说中的社会环境、人物个性已不再是通过对话表现出来,而是通过语言表现出的文化意蕴间接地去表现环境和人物,是用语言来表现意义上的小说。在小说中王安忆对40年代大上海以及活动在这个舞台上的上海人的心态把握得十分准确,叙述态度宁静从容,语言优雅古典却又现代味十足,口气老到而又特别明亮深情,表现出丰富的文化内涵。故事展开的现实时空完全被心理时空所代替,社会环境、人物语言、故事情节、人物心理等都是由叙述人的叙述话语传达出来的。从小说的语言形态来看,完全没有了她前期小说中出现的“他说”“她说”这种直接引语,小说中完全用的是陈述式的句子,是作家转述的语言而没有人物的生活语言。这种纯叙述的语言方式把故事与作者的关系拉近了,而把故事与读者的关系拉远了……王安忆自己有意识有目的地朝着小说语言的全面叙述化方向发展,这不仅标志着她语言风格的转变,也是她创作思想走向成熟的体现,使她感到只有使用纯叙述语言这样才能自由地阐述她的世界观,才能更充实地表达她的心灵世界,更淋漓尽致地议论生活。

  (选自叶红、许辉《论〈长恨歌〉的主题意蕴与语言风格》)

  2.陌生化语言的智慧

  王安忆在《漂泊的语言》中对语言的“陌生化”有所解释:“所谓陌生化,就是对常规常识的偏离,造成语言理解和感受上的陌生感。在指称上,要使那些现实生活中为人们习以为常的东西化为一种具有新的意义、新的生命力的语言感觉;在语言结构上,要使那些日常语言中为人们司空见惯的语法规则化为一种具有新的形态、新的审美价值的语言艺术。”“要实现陌生化,不仅要有感受的‘新’、体验的‘新’,还要有语言的‘新’,陌生化是以感受与体验为基础,以语言与修辞为手段。”仅仅在课文节选的这几段文字中,我们就可以充分地体验到这种“陌生化”语言的智慧。

  比如:“它不看远,只看近,把时间掰开揉碎了过的,是可以把短暂的人生延长。”“他们一边说明天见,一边心里不愿意今夜结束,明天再好,也是个未知未到。今夜就在眼前,抓一把则在手中。”这两个句子中,作者通过“掰开揉碎”“抓一把则在手中”使抽象的时间达到一种具体化的呈现。又如:“暮色流进窗户,像是温暖和稀薄的液体,一切都蒙上了一层膜。”句中“暮色”与“流”的陌生搭配,把“暮色”比喻成液体,生动地描绘了暮色渐渐降临的过程。

  像这样的句子在《长恨歌》中密度很大,几乎是贯穿整部小说,可以随手拈来,正如文中所说“把时间掰开揉碎了过”,《长恨歌》中许多警言妙语也都值得“掰开揉碎”来仔细品味。它们或是通过一些令读者感到陌生、偏离常规的语言形式,或是通过词类活用、陌生搭配,或是通过大量新颖的通感、比喻,形成了整部小说与众不同的风格。这些警言妙语,看似诙谐奇妙,但却又都是残酷的真理。它们都来自作者深刻的生活体验,是对生活现象提纯思考后的智慧结晶。作者以一个文化人的姿态和口气写着这部文化小说,在议论中把极哲学的问题形象化、具体化,就像一个来自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智者,既一分不差地还原着生活的本真,又高高在上地审视着生活,总结着生活。

  此外,作者不仅仅把语言的陌生化单纯地作为一种感受与体验的语言再现,她更是把这作为一种自觉的语言追求,作为其构筑小说语言的手段之一。陌生化可以化平淡为神奇,化习常为新异,从而增加作品含蓄蕴藉的意味。

  3.高贵的自说自话

  在这部第三人称的作品中,虽然作者自始至终拒绝让“我”直接登场,但小说字里行间弥漫着一种高贵的自说自话倾向。文字上的“无我”之境,恰恰成了作者忘情于人物的最好证明。事实上小说的作家视角(或曰第一人称角色)是非常彰显的,它体现在对人物洞幽烛微的把握之中,隐约在对故事从容不迫的展开之中,尤其闪烁在对情境忽而淡妆忽而浓抹的随机点敷之中。虽然“我”没有直接亮相,但作品的叙述基调惊人地前后相谐。作为一只“看不见的手”,无处不在的“我”始终对小说的叙述风格实施着有效调控。或者,将“我”排除在字面之外也许只是为了强调某种间离效果,以使作者激情洋溢的笔墨得到调蓄,以使作者洞若观火的奇智得以立足其间。这种写作风格也许同样是裁制旗袍式的,是那种无意将边叉开得过高过露的旗袍:它忠实于每一个细微之处,效命于女性每一条美感曲线;它致力于彰显女性天然之美,同时绝不失温婉之度。

  作家永远都应该自说自话,之所以说王安忆这种“自说自话”显得“高贵”,是因为它完全是利他的,完全以贴合人物精神趣味为标准。作家的艺术追求与主人公的生活情趣,在这部作品中得到惊人的整合,致使作家无需任何价值干预和道德评判就能使小说顺流而下地进行。小说虽然不乏那种话外音风格的旁白,但所有这些旁白,不管阐释得多么富有思辨力量,都始终很好地规避了批判嫌疑。在作家的立场“在场”与“不在场”之间,王安忆显示出高超的技巧。应该承认这一技巧不仅极富原创性,它还主要是女性化的。它不以局外人自居,不屑于仿效海明威之流树立的硬派标准,以免作家一不留神就显得过于冷酷;它也不谋求与主人公过于打得火热,不指望通过与主人公勾肩搭背来获得偷窥的视角,因为,那也会伤害作品的叙述格调,使语言缺乏应有的沉静和节制;它当然更不愿沾染时下作家中常见的自恋倾向,将小说篡改成展示作家一己趣味的陈列馆。王安忆毋宁更愿意扮演一位对主人公知心知肺的姐妹,她叙述而非宣泄王琦瑶的故事,参与而非干预王琦瑶的感叹,挖掘而非杜撰王琦瑶的命运,补足而非升华王琦瑶的价值。于是,作家的语言便同样具有她笔下人物的特征:美丽,但不咄咄逼人;家常,但拒绝无谓絮叨。